重庆大巴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第24301874图形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因第2430187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916277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4766777号“亨尼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692298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存在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大量使用,增强了申请商标的区分识别性,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在构图要素、设计手法、视觉效果上较为接近,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难以明确区分,已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替他人推销、寻找赞助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寻找赞助服务,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商业管理辅助、进出口代理等服务,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商业调查、替他人推销等服务分别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诸引证商标并存使用在上述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醒你,商标国际分类表即是尼斯联盟成员国,现行尼斯分类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可以随时联系我们13965191860(微信同号)。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301874号图形商标:
申请/注册号:24301874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24 国际分类:35类 广告销售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重庆大巴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3501)、广告宣传(3501)、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3501)、为推销优化搜索引擎(3506)、公共关系(3502)、替他人推销(3503)、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3502)、税务申报服务(3507)、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3503)、寻找赞助(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