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途资本(香港)有限公司“FINTREK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570596号“FINTREK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3710007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上差异显著,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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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61570596号“FINTREK及图”商标:申请/注册号:61570596,申请日期:2021-12-21,国际分类:第35类-广告销售,商标申请人:沣途资本(香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