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来利洪饼业有限公司“卡慕 De kamus及图”商标注册案例
序号 申请/注册号 国际分类 申请日期 商标名称 申请人名称
1 23556688 30 2017年04月13日 卡慕 DE KAMUS 广州市来利洪饼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556688号“卡慕 De kamu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鉴于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22083620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8576876号“TOUR EIFFEL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5372486号“谷塔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在整体构成和呼叫上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申请/注册号 23556688 申请日期 2017年04月13日 国际分类 30
申请人名称(中文) 广州市来利洪饼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中文)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秀盛路三盛工业区自编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