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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兴川建筑 xingchuanjianzhu及图”商标注册近似驳回案例

贵州兴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兴川建筑 xingchuanjianzhu及图”商标注册近似驳回案例

  申请人因第24123393号“兴川建筑 xingchuanjianzhu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2717669号“川兴”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710209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宣传使用证据等。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依据申请商标的表现形式,该商标的图形部分和文字部分可独立识别。其中文部分“兴川建筑 xingchuanjianzhu”与引证商标一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近似,图形部分与引证商标二在整体造型、外观和视觉效果等方面近似,故上述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房建造等服务与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房建造等服务在消费对象、服务的内容等方面较为接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同时在上述类似服务上使用容易造成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产生足以与各引证商标相区分的显著特征,从而不致与各引证商标相混淆。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第24123393号“兴川建筑 xingchuanjianzhu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4123393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5 国际分类:37类 建筑修理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贵州兴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建筑咨询(3701)、商品房建造(3702)、建筑(3702)、敷石膏、涂灰泥(3702)、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3706)、建筑施工监督(3701)、建筑物防水(3702)、室内装潢修理(3704)、拆除建筑物(3702)、砖石建筑(3702)